预告! 6月1日起这些环保文件正式生效了!

2020-06-01  来自: 山东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770

2020年5月即将过去,6月来临后会有哪些新变化产生呢?相约【预告篇】,自6月1日起,这些政策法规,以及环境保护标准就要生效啦↓↓↓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修订版——
 
  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决定》
 
  公共场所有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可罚款50元到200元。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经2020年4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单独分类。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在拒不改正情况下,可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足于提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持之以恒的管理机制,突出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全过程控制,强化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落实,对生活垃圾分类环节衔接、监管手段、促进措施、责任划分等各方面作出了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
 
  《滨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2020年4月15日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4月29日印发,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财政部门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资金保障和绩效评价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来源不明食用油及销售“地沟油”等违法行为;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统一填写联单;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机构,定期对餐厨废弃物处置数量、质量和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并报市、县两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本)》——
 
  2020年6月1日起施行,《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2号)同时废止。
 
  轮胎翻新应建立稳定的产品质量保障系统;企业应配备轮胎悬挂滑轨、数控打磨机、数控硫化罐等设备,采用钉孔检测、轮胎充气压力检测等产品质量检测设备,对翻新轮胎产品实施全流程质量管理。
 
  废轮胎破碎不采用手工方式,废轮胎破碎、粉碎及分级应采用自动化技术与装备,鼓励应用橡胶粉生产自动化集中控制生产线。再生橡胶应采用环保自动化或智能化连续生产装备,鼓励应用新型塑化方式生产,精炼成型应采用联动装备。热裂解应采用连续自动化生产装备。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本)》——
 
  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3〕86号)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协助做好公告管理相关工作,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公告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且应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上年度《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报告》。
 
  广东《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编号为DBJ/T 15-184-2020,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仅适用于广东省内处理规模为500m³/d(含500m³/d)以上,1000m³/d(不含m³/d)以下,小城镇等处理规模相近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浙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
 
  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按照相应的业务规模,分为一类项目、二类项目和三类项目。
 
  一类项目是指,需要对1000个以上的处理设施,或者日处理能力合计2000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的项目;
 
  二类项目是指,需要对400个以上1000个以下的处理设施,或者对日处理能力合计10000吨以上20000吨以下的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的项目;
 
  三类项目是指,需要对400个以下的处理设施,或者对日处理能力合计10000吨以下的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维护的项目。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运行维护费用指导价格指南(试行)》——
 
  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一般由企业运行维护费、设施运行电费、设施大修费和运行维护管理费四部分组成。企业运行维护费的测算,主要考虑纳厂处理、集中处理和户用处理三种情形累加计算,每种情形可以按所在区域地形类别,划分为平原、丘陵地区和山地、海岛地区两种类别。企业运行维护费可以根据情势变更和工作量进行动态调整。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维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合同协议书共计10条,具体内容为:项目概况、合同服务期限、服务费用、承诺、词语解释、签订时间、签订地点、补充协议、合同生效、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9条,具体条款为:一般约定、甲方、乙方、运维要求、运维服务费的支付、违约、不可抗力、索赔和争议解决。通用合同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处理设施运维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现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简易设施、公共化粪池、户内化粪池等运维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
 
  除了这些6月1日正式生效的文件之外,6月5日《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将正式施行,并且6月30日《水质 急性毒性的测定 斑马鱼卵法》等15项***环境保护标准也会正式实施。

关键词: 环保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