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准不准确 底单完不完整?排污许可证要在11月底前完成抽查

2020-10-21  来自: 山东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801

  日前,生态环境部召开会议就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1覆盖“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将对2020年1月10日后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及整改通知书,按照5%的比例开展规范性、完整性抽查。
 
  按照方案,2020 年10月31日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完成底单完整性检查;11月15日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完成分类准确性核查;11月30日前,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完成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表质量抽查,并将上述结果或问题上报生态环境部。11月30日前,生态环境部要完成质量抽查复核。
 
  排污许可证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1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在“一证式”管理的制度下,排污许可证发挥了重要作用,既能帮助企业梳理清楚需要符合的环保要求,也让企业管理者对于企业是否合规心中有数。
 
  按照2016年国1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今年以来,各地不断传来发证、登记双清零的好消息。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数据显示,北京于8月底提前一个月完成了规定行业共1.7万余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登记工作,基本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全覆1盖”。
 
  除此之外,天津、福建、浙江陕西、江苏、山东、广东、湖南和重庆等多地也提前完成排污许可证全1覆1盖。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曾在会议中表示,目前已经建立了全国固定污染源清单,发证登记率已达98.9%。
 
  在此背景下,有专家提醒道,排污许可证不是一发了之,重要的是排污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管,要对已经完成的排污许可证、整改通知书和排污登记表质量进行检查。此次生态环境部开展抽查就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
 
  通过多年来的排污许可管理时间发现,地方在排污许可制改革进程中,还存在制度衔接、管理方式、保障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亟待改善。对此,业内人士建议,要紧紧抓住排污许可制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两项制度机制衔接融合;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推进排污许可制与多种制度相衔接,激发排污单位治污减排积极性。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环保治理的智能化发展,排污许可证的管理也应该运用大数据平台创新手段。推进生态环境数据管理与行政许可审批等系统互联互通,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实现生态环境业务数据共享。
 
  在监管方面,构建固定污染源一体化信息平台,研究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质量自动检查功能,逐步接入执法信息,推动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二维码排污许可信息化。
 
  综上来看,排污许可证发放后,需要排污单位和管理部门进一步配合以达到污染治理的目的,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的管理也将发生新变化。

关键词: 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