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建钢铁企业注意 6月起要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2020-06-29  来自: 山东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756

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批准发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0项河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其中还包括《钢铁企业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钢铁工业排放标准”),二者均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工业炉窑排放标准”)适用于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其中明确新建工业炉窑自2020年6月1日起,现有工业炉窑自2021年开始,颗粒物排放不得超过10mg/m3和30mg/m3;二氧化硫根据炉窑类型排放分别不得超过50mg/m3、100mg/m3和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00mg/m3、300mg/m3之内,烟气黑度排放限值为1mg/m3。
 
  上述是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对于特征大气污排放浓度的要求如下表:
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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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组织排放,《工业炉窑排放标准》也做了明确的要求,颗粒物周界外***允许浓度为1.0mg/m3。
 
  同时,《工业炉窑排放标准》也要求企业要根据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过程和产品等确定需要监测的污染物,并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按规定进行监控,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好记录并进行公布。
 
  《钢铁工业排放标准》也包含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现有钢铁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钢铁工业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对于有组织排放,《钢铁工业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根据不同的生产工序或设施为10mg/m3、20mg/m3,二氧化硫的排放限值分别为35mg/m3和50mg/m3,氮氧化物烧结工序排放限值为50mg/m3,其他工序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则为150mg/m3。其他污染物排放限值如下:

钢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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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钢铁工业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不能低于15m,烧结机机头、球团焙烧和轧钢热处理炉排气等应同时监测氧含量。
 
  无组织排放如何控制?《钢铁工业排放标准》指出企业要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工程的控制,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烧结、球团、炼铁等工序的物料破碎、筛分、混合等设备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具体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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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污染物的监测,《钢铁工业排放标准》也做了详细的要求,要求企业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并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和制订监测方案,以确保达标排放。

关键词: 钢铁企业   大气污染物   新标准   河南